• 024-25494170

关于进行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02-24


各部门、各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对2025年春季开学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辽教通【2025】39号)文件精神,做好新学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各级各类监管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全校进行春季安全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

(1)各二级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培训演练开展情况等;

(2)本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工作档案、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档案等档案材料是否完备。是否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学习;

(3)是否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按时填写包括巡查人员、内容、部位与频次在内的防火巡查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4)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标志的配置是否安全有效,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5)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是否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配电室、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用火用电等情况;

(7)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车同屋、车辆及电池进楼充电或在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违规停放及充电、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2、燃气安全

燃气(液化气)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标准使用相应设施设备,燃气(液化气)设施设备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装、管理、使用、存放。

3、校舍安全

(1)所在楼宇建筑物(包括各类建筑物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等及供水、供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

(2)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校内体育馆等"大跨度结构"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是否存在结构存在缺陷、材料锈蚀失修、超过使用年限等问题的建筑,有以上情况的要坚决停用整改。对存在荷载不达标的、变更适用条件等问题的建筑,采取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

(5)各二级单位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活动是否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是否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6)维修改造或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各级各类安全生产要求。

4、实验室安全

(1)校内各教学科研使用的实验实习和实训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2)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和储存场所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3)实验室是否在室内存放大量易燃物品,是否存在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

(4)实验室是否存在封堵消防安全门、在走廊等公共区域摆放仪器物品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现象。实验楼内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主要逃生路径是否有足够的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功能是否正常。

5、在建工程安全

校园内在建工程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施工区域是否设置明显的围栏、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识,减少噪音干扰,是否设置临时通道并对师生做好有关提醒。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自查阶段(2月24日—2月28日):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并于3月3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排查表》及《自查报告》上报安委会办公室(公安处消防与安全生产科);机关党委组织各职能部门的自查工作,同时按要求报送《排查表》及《自查报告》。

学校督查阶段(3月3日—3月7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职责分工深入各单位进行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校安委办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复查整改阶段(3月10日开始):各单位根据学校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复查和落实整改,切实消除校内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切实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单位实际,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排查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制定客观实际的检查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并深入排查,做到目标明确、步骤清晰、责任落实、整改到位。

3、问题导向,立查立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处置。

4、建立机制,巩固成效。各单位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找准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制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校安委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沈阳市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沈阳工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