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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3-15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及辽宁省有关通知文件精神,按学校关于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校聘人事代理人员。(不含科级及以上人员)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保密工作方面的表现,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

对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对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三、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四、工作程序

      (一)启动工作。学校发布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涉密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时需同时对保密工作做出总结,若涉及内部敏感或涉密内容,请按照学校保密规定报送相关材料。

      (三)组织考核。各二级单位结合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师德师风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年度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经集体研究提出结果建议。考核对象为涉密人员的,需要基层部门填写《沈阳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对涉密人员年度保密工作进行考核。

      (四)结果公示。各二级单位对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报送结果。2024年3月23日(周五)前将《沈阳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沈阳工业大学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纸质版及《统计表》电子版光盘报人力资源管理处林森(校部312室)。

      (六)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审定年度考核结果。

      五、相关事宜

      (一)对新入校工作人员的考核

      对新入校工作且为初次就业的人员,在学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对新入校工作且为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在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二)对学校外派工作人员的考核

      1.经学校同意挂职、驻村等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2.我校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我校进行年度考核,主要结合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

      (三)对休病假、事假、产假人员的考核

      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填写年度考核表,写明原因,记入个人档案。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四)对相关人员的考核

      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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