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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及遴选校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通知

2021-04-19


关于推进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及遴选校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持续推进“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和校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已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

(二)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

已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专业。

(三)校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

非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专业(毕业生不足3届的专业除外)。

二、项目数量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遴选12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遴选15项,其中A类10项,B类5项;校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10个。入选建设项目或者专业,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学院按照1:1额度配套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请填写《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1);

2.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请填写《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书》(附件2);

3.申报校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请填写《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3)。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15:00前将《任务书》、《项目书》和《申报书》电子版(Word和PDF版)公文流转至教务处——孙淼菩,纸质版《项目书》(附件2)和《申报书》(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一式7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校部106室)。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本学院相关专业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申报书,在任务书、申报书中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预期成果等内容。

3.学校将对各类项目组织结题验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刘颖

联系电话:18002428219

附件:

1.《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国家级一流专业项目任务书》

2.《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书》

3.《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4.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各类一流专业建设任务


发布部门: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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