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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1-03-11


全校各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各办学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遏制校内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各单位开展校内春季开学安全自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以全面排查整治校内各类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目标,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二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管理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确保我校春季开学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安全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二)安全生产: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内车辆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修保养及安全运行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点控制管理情况;机械设备日常管理情况;维修改造或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情况。

(三)实验室安全:校内各教学科研使用的实验实习和实训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实验室内水电设施及环境卫生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存放情况。

(四)校舍安全:校内校舍建筑物(包括各类建筑物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等及供水、供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校园环境安全:校门、围墙设施安全情况,草丛树木日常修剪清理加固情况,问渠翔源湖等水域周边安全提示及防范措施情况,暂设房临时建筑审批管理使用情况、路灯、监控杆、宣传牌匾等设施及线路日常检修情况,废品杂物堆放情况,道路交通标示标线及设施设备落实情况。

(六)隐患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建立情况。

(七)宣传教育情况:各单位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培训演练开展情况等。

(八)其他应检查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新学期开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工作要求,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春季开学安全保障工作。

2、问题导向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积极深入单位内部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或整改,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形成闭环确保实效。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全面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整改落实,确保隐患问题逐个销号。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坚决要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做好有效预防措施的前提下,制定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强化督导严肃问责。此次检查是落实新学期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确保师生安全返校的重要环节,因此对检查工作必须要严肃认真、落实到位,绝不能敷衍了事。学校将对检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排查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9日—3月15日):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即日起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3月15日—3月19日):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3月19日开始):各单位根据检查组的检查情况,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复查,消除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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