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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20-09-15


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20]12号)文件要求,学校坚持“规范选拔,择优推荐”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2021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遴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

一、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一)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晓光

成员:陈延明、苏晓明、陈立佳、乔凯平、吕丽莉、徐英杰、温勇

办公室: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二)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教学院长、学生院长

成员: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等

办公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工作原则

推免工作必须要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和高度透明的工作程序。在考核的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推荐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学生报考权益。坚持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沈阳工业大学在籍2021届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作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素质,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四)身心健康;

(五)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学生、体育特长生优先。

四、推免名额

2021年国家下发指标数188人,详细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五、推免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9月18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2021年推免工作。

(二)9月19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向相关学院布置2021年推免工作;公布各学院推免名额;学院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实施方案。

(三)9月20日,学院向全体毕业生宣讲学校推免工作方案,解读学院方案,包括专业推荐名额、工作程序和工作日程,组织学生报名。

(四)9月20日至9月23日,学院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通过的绩点奖励项目材料报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审核,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并公示2个工作日。

(五)9月24日,学院工作小组将推荐结果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学院推荐结果,确定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

(六)9月24日至10月7日,对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七)10月8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报至研究生学院。

六、其它

(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生绩点奖励严格按《沈阳工业大学对优秀学生实施绩点奖励的规定》执行,并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二)推荐免试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三)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资格:

1.毕业前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

2.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及良好以上的成绩。

附件1.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各学院分配名额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鉴定表

沈阳工业大学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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