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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的通知》及校外居住申请材料

2024-05-08


沈阳校区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社政司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的管理,以杜绝学生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保持良好校园教学、生活秩序,请各学院对校外住宿学生建立台账,加强管理,规范申请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台账

  请各学院对未在校内学生公寓楼住宿的全日制本科生、非定向研究生建立台账。学生校外住宿包括以下情况:

  1.校内学生公寓无床位,在校外住宿的。

  2.校内学生公寓有床位,但因公或因私等情况需要在校外住宿的。

  台账内容至少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校外住宿原因、校外住宿地点、居住环境、办理时间、包联人(本科生为辅导员、研究生为导师)信息等。

  二、加强管理

  1.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居住,特殊情况(附件1)需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校外住宿或夜不归宿的学生,按照《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要求,给予相应处分。

  2.各学院对校外住宿学生建立台账,专人管理,随时更新。保管校外住宿学生的申请材料。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明确知悉学生住宿地的室内设施设备、取暖方式、做饭方式等安全隐患风险点,提醒提示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等校外住宿生活常识,教育引导学生校外住宿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良俗。

  3.包联人应与校外住宿学生保持联系,定期走访。

  4.校外住宿学生应遵守《沈阳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履行相应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并定期向包联人汇报个人情况。

  5.原学生走读、退宿申请流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废止。

  三、规范申请程序

  学院可参考以下程序审批学生校外住宿,对学院统一安排的校外联合培养、校外实习等因公校外住宿,可进行批量审批(见附件2)。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2.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具体格式可参考《沈阳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参考版)》(附件4,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协议书),学生本人、学院、家长(或配偶)各执一份。

  3.学生将签署好的《申请表》和《协议书》提交相关部门后,完成校外住宿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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